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寫、審報工作,主要從事環境保護、水土保持咨詢業務,對相應社會區域、農林水利、煤化工類建設項目對地表水、地下水、氣、聲、固體廢棄物、生態、水土保持、社會經濟、人體健康等影響的報告編寫、報審工作。同時進行環境科學基礎及規劃研究,特別是生態環境評價方法與技術研究,以及相應的生態、環境工程設計、生態環境的科學研究。 具有獨立編制一般項目水土報告書及報告表、社會區域、農林水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一般項目報告表的能力。先期開展集團范圍內,隨后外延至全疆范圍。